2024年辽宁锦州市凌河区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幼儿教师30人公告
来源: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
2024-07-04 09:23:28
锦州市凌河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幼儿教师公告
为补充凌河区公办性质幼儿园师资队伍,依据《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幼儿教师3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锦州市凌河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幼儿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9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含)期间出生]。
(五)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7月3日(含)前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六)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3日(含)。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后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七)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本科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以及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报名等相关要求
(一)岗位查询: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2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四)报名地点:锦州市凌河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凌河区安富里62号)。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
1.《锦州市凌河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一份,所填内容要求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应与提供的电子版照片一致),诚信承诺签名处须本人手写并按手印;
2.准备电子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备注姓名;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一份;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6.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准备网上查询结果即可)。教师资格证必须是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
7.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笔试人员确认: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进行查询,并按通知要求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笔试。
(一)笔试内容及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自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和橡皮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及考场信息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和最低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查询。
五、面试
(一)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笔试合格人员。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命题绘画、教案书写、试讲、现场问答、边弹边唱、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合格分数线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三)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查询。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六、体检与考察
(一)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加试,将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发布通知。
(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相关要求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公布。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为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岗前培训合格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有关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于岗前培训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680元;从正式聘用期开始,聘用单位为合同制教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合同制教师工资每人每月2200元(含五险个人应缴纳部分)。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程序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放弃岗位聘用人员,需在体检环节前向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类别,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期间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凌河区人社局 0416-2912959
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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