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招聘3人简章
来源:烟台市教育局
2024-07-04 17:02:20
2024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4年烟台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烟台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招聘岗位为医疗类B。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7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3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或下载“爱山东”APP更新至最新版本,左上角定位到“烟台市”,在APP上方搜索“教师招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3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13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7月24日9:00—7月27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面试考务费须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缴纳。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4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7月14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最终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烟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yantai.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改报或因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而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四、笔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均考一科。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11:00。
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及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由烟台市教育局牵头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与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聘单位网站通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烟台职业学院、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九、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烟台职业学院:6927611、 6927612;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6115520。
烟台市教育局复核及咨询电话:0535-2105202,监督电话(不接受咨询):0535-2101861。
以上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谭老师,18563880269;杨老师 18363816318。
报名网站: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市教育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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