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梁平区遴选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公告
来源: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24-07-05 10:41:15
重庆市梁平区2024年公开遴选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增强队伍活力,优化队伍结构,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重庆市梁平区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4名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2024年重庆市梁平区公开遴选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梁平区内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3)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及以后出生)。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时间、年龄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现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含新进人员试用期,新提拔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虽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公开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的,可持辅修、第二学历证书或第二学位证书报考。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须提供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梁平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方可报名。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邮件以“党群事业+报考单位+职位+姓名”命名,发送到lpgwy2024@163.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5日9:00至7月10日18:00,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的报名邮件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如下:
1.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2024年度重庆市梁平区公开遴选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后缀名为“.jpg”)。
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需符合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且完整、真实、准确。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梁平区委组织部根据考生邮箱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回复。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2024年7月11日18:00前补充完善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取消遴选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审查反馈情况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7月12日9:00至18:00期间,登录报名邮箱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如遇问题,请拨打53220776电话咨询。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梁平区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递减遴选名额,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各职位报名人数须达到《职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方可开考,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由梁平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梁平区委组织部划定。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7月20日10:00后通过梁平区人民政府官网(www.cqlp.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梁平区委组织部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信息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发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从遴选报名开始到遴选转任手续办结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根据面试3:1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降低比例或减少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且填写完整的《2024年重庆市梁平区公开遴选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对人员身份、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审核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面试由梁平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不含2:1)的职位,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面试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五、考察
考察对象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出现并列,则加试一轮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由梁平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梁平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在梁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梁平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其他
涉及报考政策、考务安排、网上报名操作等事宜,报考人员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53220776。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组织部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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