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7人公告
来源: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2024-07-10 09:47:59
2024年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1年5月,经市委研究同意,成立济南中央商务区党工委和管理委员会,为历下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以建设全国一流中央商务区为目标,重点打造以新总部经济、“金融+”为产业主核,以创新、创意、创业为发展内芯,以现代商务服务业为辅助配套的“两核一芯一辅”产业生态系统,形成引领济南发展的现代化服务业聚集区、省会城市形象标志区、一流强省会营商环境展示区。为推动济南中央商务区更好发展,现将2024年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7名,均为专员岗位,其中综合文秘类1名、招商服务类2名、外资外贸类2名、经济统计类2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适应岗位需要,具备所需要的较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身心健康,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5.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6.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7.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优先考虑;
8.具备引才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报考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程序
(一)发布信息。通过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xia.gov.cn/)发布公告及相关信息。
(二)个人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21日(上午9:00—下午5:00),地点: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济南市历下区天辰路5050号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院内)北厅一楼。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须含近期免冠证件照,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4年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参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核
按照公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基本信息不符合者审核不予通过。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引才岗位,计划引进1人的,取消引才岗位;计划引进2人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引才岗位。核减和取消引才岗位的情况,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a.gov.cn/)进行公布。
取消引才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时不能报考已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面谈
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硕士研究生进行面谈,按照引才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核的博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方面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引才岗位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在全场考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引才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相同的,需现场进行加试。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作出考察结论。
报考人员需在考察期间提供现实表现鉴定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3.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等有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1.聘用。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按照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实行岗位聘任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计入聘期,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2.待遇。参照省级开发区薪酬待遇标准,提供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
五、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工作,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本次引才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引才发布的公告、职位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5.公告由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150143,0531—8815014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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