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滨州惠民县教体系统招聘教师82人简章
来源:惠民县人民政府
2024-07-15 10:00:29
2024年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50名、中职教师(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32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4年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职教师(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4年7月18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户籍要求的,户籍须在2024年7月18日以前取得。
教师资格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惠民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9:00—7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8日11:00—7月23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min.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2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8日11:00—7月23日12︰00
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8日11:00—7月2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程序见附件4。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若B01岗位核减时,将计划调整到B02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简章附件1或附件2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8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7月25日9:00—7月2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滨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提交。
笔试内容(满分100分):幼儿教师岗位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中职教师岗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体育)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应岗位学科高中教材知识;中职教师岗位(音乐、舞蹈、会计、学前教育、教育学)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工作由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实施。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24年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min.gov.cn/)公告。
2.面试内容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
(1)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后按试讲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
(2)中职教师岗位(体育、音乐、舞蹈、学前教育)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后按试讲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中职教师其他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为面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
3.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总成绩占50%,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重点审核报考学历为非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前置学历,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3年。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m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0543-5351474
监督电话:0543-532148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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