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人公告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024-07-22 16:56:02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疾控工作,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四川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遵纪守法、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体检合格,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5.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8月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2024年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党办(人事科),咨询电话0832-2111798(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105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2024年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5日。
2.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党办(人事科),咨询电话0832-2111798(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105号)。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
2.考核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注: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若是国(境)外留学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
4.在职人员须出具现所在单位和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参加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特别提示: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应与报考条件中的“专业”相符。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考核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考生参考资格或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和市纪委监委驻市疾控中心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具有聘用资格。
(二)开考比例:考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若达不到比例要求,则进行岗位名额调减直至取消岗位。
(三)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等情况于面试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其他:考核工作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对资格审核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结束后按成绩排名与考聘名额择优确定进入拟体检人员。
七、体检
拟体检人员根据考聘名额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考核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查体检要求。复查体检只进行一次,并且复查体检只针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查体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程序向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
十一、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保证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组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111798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64116(市纪委监委驻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组)
附件: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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