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江北区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来源: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4-07-24 16:19:44
宁波市江北区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宁波市江北区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后勤管理岗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责任心强,工作踏实,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要负责单位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 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5日至7月31日。
2.报名办法: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82325408@qq.com(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空缺时,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可取消本次招聘。
四、聘用及有关待遇
根据面试成绩,经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选,安排具体岗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并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对于本次参与面试的未录用人员,本年度内若再推出类似岗位,将从高分至低分递补录用。
报名咨询电话:杨老师 87669493;林老师 87669780。
本简章由宁波市江北区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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