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监局扬州检查分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扬州人才市场 2024-07-25 13:21:21
  江苏省药监局扬州检查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财务综合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规范运行,严密组织,始终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平公正;严明纪律,强化监督,不断提高招聘公信力。
 
  二、职位计划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2.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对单位忠诚度高,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团队意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能力;
 
  3.具有扬州市户籍;
 
  4.具备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8月4日),财务财会类(专业范围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初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及财务软件,有较好的文字能力,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能遵守保密各项规定;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7.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8.应聘人员与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招聘信息公布渠道
 
  (1)扬州人才市场
 
  (http://221.229.114.189/rcm/yzjob/index/)。
 
  (2)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www.qgsydw.com/qgsydw)。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54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09:00—8月4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7月29日09:00—8月4日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补充材料)时间:
 
  2024年7月29日09:00—8月5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7月29日09:00—8月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为报名成功。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岗位要求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14-87012106;报名系统、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514-87012106。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详见报名系统。
 
  (2)用人单位对照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3)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或短信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54,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咨询技术电话400-838-9296联系。
 
  (二)笔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主要考察行政职业能力、财务专业知识与公文写作能力。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面试之前,将对通过笔试的相关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初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四)面试
 
  在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选取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1人。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应按时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方式递补。
 
  拟聘用人员原来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需在规定时限之前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能按时提供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以后的缺额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和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扬州检查分局类似岗位工资水平。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苏省药监局扬州检查分局:0514-87782880。
 
  六、本招聘公告由江苏省药监局扬州检查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省药监局扬州检查分局劳务派遣岗位简介表.doc
 
  江苏省药监局扬州检查分局
 
  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