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公告

来源: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4-07-31 09:28:59

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受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委托,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具体岗位详见《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2.符合《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规定的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备注等基本条件,其中“35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6.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单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报名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17:00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关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2.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网络报名:报考者登录新华人力线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masxhrl.ikaowu.com)报名,报名时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
 
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要求上传。
 
3.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3:1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上报至考试领导小组,并研究决定是否进行相应调整。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3.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的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综合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5)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情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和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若考生低于70分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原则上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
 
(4)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4.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录用与待遇
 
1.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chq.mas.gov.cn)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或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第一年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合同,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同等待遇。满一年后由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开展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与新慈集团下属公司马鞍山慈湖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与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同等管理。
 
3.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须5天内到岗,否则视同放弃,将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规定比例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而未录用人员,将全部纳入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用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经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笔试、面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2221498(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3500217 (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0555-3506440(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0日
 

附件一: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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