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宿州灵璧县尹集镇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招录公告

来源:灵璧县人民政府-灵璧县尹集镇 2024-08-01 09:50:10

灵璧县尹集镇2024年度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招录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充实基层乡村振兴队伍,经尹集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解阁村、尹北村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各1名,共计2名。
 
二、公开招录的原则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招录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复员退伍军人,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长期驻村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招录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31日-8月2日在尹集镇政务公开网、先锋网和镇信息公开栏发布公开招录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公告。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咨询电话与招录单位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尹集镇人民政府院内乡村振兴工作站。
 
3.报名须知:本次公开招录采用报考者个人自愿参与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时,按照要求填写《尹集镇2024年公开招聘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可到现场取表填写),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等。每位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解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政策类知识、常识性知识和对镇村基本情况的了解等相关知识。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机试。机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设置机试环节,考察报名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水平。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机试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不足规定比例按照实有人数为准。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机试的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4.成绩合成。笔试、机试、面试成绩按4:3:3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机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定额确定。因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拟招录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考察。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将核实需要相关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结果。考察对象所在村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考者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拟招录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时间不超过6个月。
 
咨询电话:0557-6703225、17334562650
 
监督与举报电话:0557-6745110
 
五、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管理
 
1.人员培训。对正式录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技能测试合格后,安排到张集村担任乡村振兴专职人员。
 
2.管理使用。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聘用合同签订按照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村级与招录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到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聘期内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一般不得继续使用。聘期内优秀的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可纳入村“两委”干部推荐使用。
 
(二)工资待遇
 
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组成,绩效报酬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确定,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基本工资按照县级标准执行。工资及相关待遇由县级财政列入预算足额保障。
 
中共尹集镇委员会
 
尹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附件:2024年尹集镇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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