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300人公告

来源: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 2024-08-01 16:56:43
  石家庄市公安局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300名。具体职位、数量、条件详见附表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身体条件
 
  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特殊岗位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7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无吸毒史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特殊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
 
  (三)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专业资质。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应聘1002、1003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1日。
 
  (四)优先聘用条件
 
  1.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工亡)公安机关民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2.烈士子女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因公牺牲子女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条件人员请于8月9日11:00前将烈士或因公牺牲证书及亲属关系证明送交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北楼5楼考务组审核)
 
  3.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有从事软件实施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被聘人员实习期半年,执行辅警实习期工资3715元/月(不含单位应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实习期考核合格按学历层次套转相应层级,享受相应层级标准工资。
 
  五、人员管理
 
  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关系由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分配至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所属相关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周五)9:00- 8月7日(周三)12:00。
 
  缴费时间:2024年8月2日(周五)9:00- 8月7日(周三)17:00。
 
  3.基本程序:
 
  (1)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
 
  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或微信。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经审查合格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24年8月8日(周四)9:00-8月10日(周六)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原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于8月11日(周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zzc85858057@126.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4)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5)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周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注意保管,体能测试等环节还需提供。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一百分。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从高到低排名,按进入体能测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评。8月14日(周三),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上公布笔试成绩,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以及体测相关安排。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内容: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2)。体能测评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一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体测期间,还将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
 
  以上项目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2.体能测评时间:
 
  2024年8月15日(周四)-8月17日(周六),8:00至10:00,16:00至18:00。
 
  考生请按照体测安排参加体测,如未按要求参加体测,取消体测资格。
 
  3.体能测评相关事项
 
  考生按照“体能测评安排”,持《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
 
  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穿有特殊标志的衣服,体能测评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和违禁品带入测试场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参加资格审查人选,出现体能测试不合格或未参加体能测评的情况,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结束后,8月21日(周三)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上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8月22日(周四)-8月23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审查地点:石家庄市人民警察学校。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伍证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中,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5:1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员。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情况,在同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并于2024年8月29日(周四)-8月31日(周六)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
 
  3.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面试时每半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上公布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进入体检人数与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再次并列,按照政治面貌、学历高低依次进入体检。体检后2个工作日内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上公布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情况,在同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批后,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参加岗前培训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组织岗前封闭培训。
 
  (十)上岗实习
 
  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事项由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5858056、85858057
 
  附件1:招聘辅警职位、数量及条件
 
  附件2:体测标准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