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巴中经开区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16人公告
来源: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08-05 10:31:09
关于2024年度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四川巴中经开区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巴中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在编在岗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到我区直属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16名,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应要求详见《四川巴中经开区2024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选聘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个人成绩、体检、政审和报考岗位确定拟聘对象。
三、选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岗位选聘资格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巴中市范围内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在编在岗教师取得正式编制5学年及以上,具体以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或聘用合同为准;
5.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选聘教师年龄、年度考核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限报条件
1.明确规定有服务期限而未满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7.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四川巴中经开区社会事务局一楼会议室(四川巴中经开区置信路288号)。
(二)报名要求
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选聘岗位中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自负。
(三)报名材料
考生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四川巴中经开区2024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本人持相关证件和报名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装入,要求带复印件的将复印件装入: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最新岗位聘任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延长6个月);
2.提供在编在岗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文件依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和流动文件等);
3.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4.近期着正装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与《报考信息表》照片同底版);
5.报考的教师需提供编制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不一致的,须提供近一学年度所报岗位的教学经历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学校任教科目证明、课程安排表、教案等)。
五、资格审查
巴中经开区党建工作部和社会事务局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相应调减或者取消岗位选聘计划。选聘计划调整情况在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官网(https://jkqgwh.cnbz.gov.cn/)公布。
七、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4年8月10日下午14:00-17:00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四川巴中经开区社会事务局一楼会议室(四川巴中经开区置信路288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八、考试
此次选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满分100分,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分值60分)和教师职业道德、心理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方针政策等教师应知应会内容(分值40分);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查分:笔试成绩排名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官网进行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向社会事务局提交书面申请查分。
如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面试时间、地点:以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公布为准。
(2)面试方式及内容:根据岗位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内容来自现行学科教学大纲。重点考核教师基本素养、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进行。考生在抽取试讲题目后,有15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面试当天因考生放弃参加面试导致实际报考比例低于3:1的,面试照常进行。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2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选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岗位所有参考人员面试平均分数,否则,视为面试不合格。
面试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现场签字确认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结束后在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官网站进行公布。
九、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依据选聘岗位及名额,分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个人成绩相同,按学历高低(按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在职本科顺序确定)、职称高低、任教年限长短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二)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其中,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四川巴中经开区党建工作部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巴中经开区党建工作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体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十、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政审考察工作由四川巴中经开区党建工作部牵头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健康状况、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等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流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二)聘用对象在办理流动手续过程中,聘用到选聘岗位明确的相应层级等级岗位。
(三)聘用人员应在2024年9月1日前到拟聘单位报到,2024年9月20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为维护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过程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指导,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特别提示
(一)因不可抗拒因素需调整选聘工作,将提前在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人员不主动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在选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报考人员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证件,自行负责整个选聘过程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十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四川巴中经开区党建工作部、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咨询电话:0827—8651063
监督电话:0827—8651022
附件:
中共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部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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