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北镇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镇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数据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北镇市人民政府
2024-08-05 11:25:57
2024年度北镇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镇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数据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中共北镇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北镇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镇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数据中心)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更好的满足用人单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锦人发〔2009〕1号)等规定,经北镇市人民政府批准,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度北镇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镇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数据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十)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十二)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十三)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用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通过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zs.gov.cn)查询。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建议使用电脑或手机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www.jxxcexam.com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或使用手机扫描公告中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二维码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或手机二维码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需在2024年8月7日(星期三)8:30至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16:30登录www.jxxcexam.com网址,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户籍(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照片、学士学位照片及学历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资格证书的验证,逾期不再受理。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8月7日(星期三)8:30至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16:30登录www.jxxcexam.com网址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8月15日(星期四)16:3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8月15日16:30至2024年8月16日16:30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报名系统中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缴费确认
应聘人员通过审查后,须于2024年8月25日8: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100元。应聘人员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22日9:00至8月25日9:30登录www.jxxcexam.com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岗位。
2、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4、招聘岗位未达到1:2的开考比例,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有调整招聘计划,将及时在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zs.gov.cn)更新通知。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它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统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zs.gov.cn)查询,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六、资格审查(复审)
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复审)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认真审查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考试和应聘资格)。
七、面试
(一)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相关事宜经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zs.gov.cn)通知。
八、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zs.gov.cn)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加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名单在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zs.gov.cn)公布。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岗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察的内容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如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视为应聘人员放弃该招聘岗位。
十、公示与聘用
(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zs.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即视为本次招聘结束,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二)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相关最新指导目录。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6-6622392
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