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张家口察北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
来源: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8-06 09:29:39
察北管理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察北管理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5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8.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s://rpta.cn/exam/233
3.报名时间:8月12日9:00至8月16日17:00。
缴费时间:8月12日9:00至8月17日17:00。
报名人员可于报名后24小时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察北管理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支付宝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15:00-17:0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及县、区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享受当年贫困家庭待遇证明;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及低保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含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提供给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大楼404)工作人员,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退费事宜,符合退费人员报名费一周后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逾期不再办理。
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根据工作情况在察北管理区政府网站(http://www.zjkcb.gov.cn/)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根据网上通知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
(1)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2)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3)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根据察北管理区政府网站(http://www.zjkcb.gov.cn/)通知,登录原报名网站公布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察北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要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一次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在察北管理区政府网站(http://www.zjkcb.gov.cn/)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医学类、综合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8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应聘教育类的考生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5分钟,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通用教材及专业学科知识。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
6.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7.教育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医学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共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递补一次。
(六)考察审档
考察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察北管理区政府网站(http://www.zjkcb.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并依据本岗位综合成绩顺序只递补一次。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相关事宜
1.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3.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
5.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察北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有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3-5362979 0313-5221133(教育) 0313-5369328(卫生)
监督电话:0313-5362937
察北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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