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合肥庐江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80人公告
来源:庐江县人民政府
2024-08-08 09:55:00
庐江县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为充实庐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部分教师进入城区学校任教。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计划为80名。其中,城区初中选调教师15名,城区小学选调教师55名,高新实验学校(小学岗位)选调教师10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附件2)。
二、选调范围
(一)城区初中教师选调范围
农村高中、农村初中(含庐城镇农村初中)中学岗位现在编在岗教师、合肥商贸科技学校现在编在岗教师。
(二)城区小学教师选调范围
1.农村初中学校(含农村完中初中部、庐城镇农村初中)初中岗位现在编在岗教师;
2.农村小学岗位(含庐城镇农村小学)现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在现聘学段任教满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到2024年9月30日),且近3学年度每学年达到该学年度本校教师平均工作量;
3.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下同);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5年年度考核(2019-2023年度)达到合格及以上档次(实际工作年限不足的,按实际年限。涉及试用期考核的,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
7.报考中学岗位的须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与报考学科不一致的教师资格需近3年(2021年9月-2024年6月,下同)所任教学科均与报考学科一致;
8.报考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须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①不符合选调条件的;②近3年内有擅自离岗情形的(经组织批准同意上挂、支教等人员除外);③近3学年内教育质量评价位次靠后(各完职中为全校,镇中小学为全镇,具体由各完职中、镇中心学校确定);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⑤近5年内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违反师德师风的;⑥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⑦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择校、调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lj.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00至12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信息填写必须要与《介绍信》(具体样式见附件3)上的信息内容完全一致。
2.报考人员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024年8月13日16:00前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上传完职中、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义务教育完中、镇中心学校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各农村高中(中职)每个学科报名人数不超过1人。
报考比例须达到岗位选调计划数的N+1(N为岗位选调计划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任一选调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的,则所有岗位的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主要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直接面试的,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面试费用缴纳时间和《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培训机构。
(三)考察
根据各岗位选调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取学历高的、入编时间早的(下同)。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核查报名材料原件,审核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量、在岗履职情况、教育教学成绩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择校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用的,按以下办法择校:
1.城区中学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自主择校或办理确认手续。
2.根据《庐江县城区小学新进教师无校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城区小学被选调人员实行无校籍管理。城区小学依据公布的学校,拟选调人员按选调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进行抽签择校。
择校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择校环节主动放弃或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缺额的,从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调动聘用
择校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必须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新聘学校重新办理合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
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
选调人选在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工作人员以及学校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
(一)考试费用:
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1-87329642(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三)本公告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中共庐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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