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京剧院招聘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08-15 17:29:12
湖北省京剧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满足我院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省京剧院成立于1970年,是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05年被原文化部列为国家重点京剧院团,2008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京剧)保护单位。屡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大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品剧目、文化部优秀保留剧目大奖、中国京剧艺术节金奖、中国戏曲学会奖等荣誉。剧院致力于剧目创作演出和人才培养,造就了一批德高望重、颇具造诣的艺术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京剧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8月23日17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下载填写《湖北省京剧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发送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jjybgs306@163.com)。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京剧表演岗1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京剧表演岗2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报名表》A4纸正反打印,需本人签字;②身份证原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一式一份;⑤3张近期白底1寸免冠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南路6号湖北省京剧院306办公室。
五、考试考核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免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湖北省京剧院另行发布公告。
(一)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二)面试采取公共科目试题与现场表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1.面试试题结构:(1)思想政治理论公共试题1道,分数占比10%;(2)指定表演节目1道,分数占比60%,表演时间8分钟;(3)自选表演节目1道,分数占比30%,表演时间8分钟(可自带伴奏音乐,文件应为mp3格式,考生在抽签结束后提交存储伴奏音乐的u盘,并确保能正常播放。不可带助演、伴奏员等其他人员)。
2.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排序将在湖北省京剧院官网公布。
4.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达到75分及以上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湖北省京剧院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的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和湖北省京剧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省京剧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向湖北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湖北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hubei.gov.cn/)、湖北省京剧院网站(http://wlt.hubei.gov.cn/hbsjjy/)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湖北省京剧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296728
监督举报电话:027-87741262
湖北省京剧院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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