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昆虫生物医药研发重点实验室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大理大学新闻网 2024-08-16 10:46:05

2024年云南省昆虫生物医药研发重点实验室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大理大学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省昆虫生物医药研发重点实验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昆虫生物医药研发重点实验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 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昆虫生物医药研发重点实验室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昆虫生物医药研发重点实验室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7月30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等材料提交至云南省昆虫生物医药研发重点实验室,地址:大理大学下关校区药学院药学楼307办公室;联系人:杨自忠(13987209186);赵海荣(1835972989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对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时间安排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2日;
 
现场面试时间:2024年8月23日。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每张图片不得超过200K)发送到insect_keylab@126.com。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6.个人简历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昆虫生物医药研发重点实验室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缴费和领取准考证
 
本此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8:30到云南省昆虫生物医药研发重点实验室3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查询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七)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8月22日在大理大学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大理大学药学院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七、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所有面试考官打分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大理大学药学院党委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九、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大理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大理大学药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dali.edu.cn/yxy/index. html)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十二、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大理大学药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网站(网址:https://www.dali.edu.cn/yxy/index. html)。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包括: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目录外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和专业领域、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清单所列学科专业,教育部审批、备案的学科专业;教育部认证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昆虫生物医药研发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2-2214251;
 
(二)监督电话:0872-2257401;
 
(三)门户网站:https://www.dali.edu.cn/yxy/index.html。
 
云南省昆虫生物医药研发重点实验室
 
2024年8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云南省昆虫生物医药研发重点实验室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