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德州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8人简章

来源:宁津县人民政府 2024-08-16 15:38:35
  2024年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2024年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热爱知识产权事业,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8月28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需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现役军人;
 
  (四)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所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五)已在宁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备案制管理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具体要求见《2024年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09:00—8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28日11:00—8月3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http://www.sdningjin.gov.cn(宁津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考信息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3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0534-5356919)。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28日11:00—8月31日16:00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将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均接受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网上报名期间,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专人接听公布的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28日11:00-9月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使用)。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指定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4年8月31日18: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njjyjczx@dz.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并拨打电话0534-5356919进行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减免笔试费用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将提前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4年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4年应聘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如资格复审中发现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由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各岗位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比例1:3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供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面试环节各岗位采用通用能力面试考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素养以及专业能力、综合能力。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应聘各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宁津政府网(http://www.sdningjin.gov.cn)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一步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或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宁津政府网(http://www.sdningji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和监督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宁津政府网(http://www.sdningjin.gov.cn)公布,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宁津政府网(http://www.sdningj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核等情况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534-5356919,监督电话:0534-5421931。
 
  附件:2024年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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