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天水市张家川县公安局招聘社区辅警40人公告

来源: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08-19 10:49:44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川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社区辅警)
 
  为深入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不断规范张家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加强辅警队伍建设,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张家川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社区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张家川县户籍;
 
  3.年龄范围:18岁(含)以上、35岁(含)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至200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4.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
 
  5.身高:男性不得低于168CM(净身高),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58CM(净身高);
 
  6. 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7.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过的;
 
  6.被吊销律师资格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擅自离职或从张家川县公安局辞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10.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加一次分。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与张家川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临聘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2.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3.在职民警配偶、子女;
 
  4.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6张;
 
  (3)报考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填写《张家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3.报名人员如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经办人员将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4.资格审核及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节假日正常报名。
 
  6.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考务费每人150元。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天水市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天水市张家川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下载《张家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政治考察核查情况反馈表》《张家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6张、征信报告(带身份证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机打印)、信用中国查询报告(自行到互联网查询打印)、《张家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政治考察核查情况反馈表》《天水市张家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必须完备、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时现场进行身高体重测量,当场作出是否达标的结论后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字确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现场测量身高体重有异议的考生可要求当场复测一次。
 
  4.资格审查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5.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准考证,领取地点: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准考证在笔试、体测、面试、体检中多次使用,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一经丢失概不补办。
 
  6.报名时收取报名费150元/人。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c.gov.cn/)统一公布。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第三方负责实施,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内容: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项 目

男子组

女子组

10米×4往返跑

≤13”1

≤14”1

1000米(800米跑)

4分35秒

4分30秒

纵跳摸高

2.55米

2.25米

 
 
  2.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测评前可试跑1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测评不合格。
 
  (四)面试
 
  1.参加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通过问答交流和目测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试者仪容仪表、身体素质、语言表达、思维能力和身体协调性等方面的情况,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并排序,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聘用。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底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在公布综合成绩时一并公布。
 
  2.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
 
  3.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招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对拟招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聘用关系及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县公安局组织岗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原则三年一签。
 
  根据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公发〔2018〕15号)文件精神,正式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社区辅警)的,工资待遇2800元/月/人(含个人五险),入职次年起享受逐年月增资50元。如不能胜任辅警相关岗位工作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
 
  2.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不扣押任何有效证件,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接受任何辅导,不再缴纳考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4.张家川县纪委监委将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5.公告未尽事宜,由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6.报名监督电话及咨询电话:
 
  张家川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       0938-7886905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0938-8879314
 
  张家川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0938-4971568
 
  附件:张家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川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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