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招聘40人公告
来源:海勃湾区人民政府
2024-08-20 09:39:27
海勃湾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幼儿教师队伍,促进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海勃湾区人民政府批准,结合我区对幼儿园教师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公办幼儿园控制数教师30名,控制数保育员10名。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9日(不含)至2006年8月19日(含)期间出生的);
6.具体学历、专业及岗位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7.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二)控制数教师要求
1.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能够掌握并运用先进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不限专业,学历为专科的须专业对口。
(三)控制数保育员要求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保育工作的需要。
2.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为专科及以上的不限专业。
3.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4.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具体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www.bfrsks.com)进行报名。
(2)报名流程: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进入报名环节。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即默认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7日
每日9:00—16:00
审核时间: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7日
每日9:00—18:00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费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调整开考比例。调整开考比例情况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海勃湾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使用身份证件应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可以是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领导小组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进行再次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岗位)。
(4)报名时同步上传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健康证等扫描件(所有上传材料汇总成一份PDF后上传附件,大小不超过2M)。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
(5)应聘人员须确保上传的资料真实有效,图片清晰、辨识度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或上传资料不清晰的,均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海勃湾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提示未通过理由,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及时修改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及时打印《海勃湾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调整开考比例。
2.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8月3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综合能力测验》一科,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4.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
5.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登录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www.bfrsks.com)查询本人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上另行公告。
1.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的范围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海勃湾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属于合同期内的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 报考保育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健康证原件和复印件;
(8)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五)面试
1.本次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及有关要求等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2.教师岗位采取才艺展示(40分)和试讲(60分,内容统一命制)方式进行(才艺展示所需物品需考生自备),保育员岗位采取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的方式进行公布。
3.应聘人员凭《资格复审合格单》、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提前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2.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入围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领导小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3.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要求、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经领导小组研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1次。
(八)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对拟聘人选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5天。对拟聘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与管理
1.本次公开招聘使用公办幼儿园核定控制数,不列入幼儿园正式编制,纳入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参照幼儿园现有控制数人员标准执行。在海勃湾区公办幼儿园范围内统筹考虑岗位聘用、岗位交流等。
2.劳动合同固定期限为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违反合同约定提前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间,人员管理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
3.聘用后,将根据各幼儿园岗位实际需求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未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其它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及专项工作微信群内公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动态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聘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473—2050166
政策咨询电话:0473—205961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76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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