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泰州海陵区招聘“兴村特岗青年人才”47人公告

来源:(先锋海陵)微信公众号 2024-08-23 13:20:46
  海陵区2024年公开招聘“兴村特岗青年人才”公告
 
  为全面深化村干部专业化管理,进一步充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兴村特岗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47人,具体岗位详见《海陵区2024年“兴村特岗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符合《招聘岗位表》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具有海陵区户籍(含原籍海陵区,因外出学习或工作将户口暂时迁出的;或父母、配偶具有海陵区户籍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海陵区现任村(社区)干部或“兴村特岗青年人才”;
 
  3.曾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过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5.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4日—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江州北路618号(城北物流园区北楼一楼)。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海陵区2024年“兴村特岗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现场拷贝);③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退伍证、结婚证、党员身份证明、服务协议、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报名费100元/人(现金)。
 
  报考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
 
  本人确有特殊情况难以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者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报名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初审
 
  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考者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素质考评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报考者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费100元/人(现金),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附加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加0.5分,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加1分,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加0.5分,学历加分只按最高学历计一次。
 
  (4)素质考评总分计算方法。素质考评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者素质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的,按照“笔试+面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笔试+面试”的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还相同,则全部进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相关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5.确定人选
 
  根据素质考评、体检、考察结果,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先锋海陵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从该岗位其他报考者中,按照素质考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兴村特岗青年人才”,由相关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各乡镇、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一年期的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正式聘用后,每年9月由乡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集中签订续聘合同。
 
  工资待遇由各乡镇、街道按照海陵区村干部专业化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3-86221506。
 
  六、其他
 
  1.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由其本人负责。
 
  2.本公告由各相关乡镇、街道及泰州市海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乡镇、街道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泰州市海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327788745。
 
  附件
 
  1.海陵区2024年“兴村特岗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表
 
  2.海陵区2024年“兴村特岗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
 
  泰州市海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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