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024-08-30 13:17:40
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面向内江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1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内江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1、内江市东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事业专技人员2名,事业管理人员1名;
2、内江市东兴区植保植检站事业专技人员1名;
3、内江市东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事业管理人员1名;
4、内江市东兴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专技人员1名;
5、内江市东兴区渔业发展中心事业管理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内江市范围内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1岁的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和我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公开选调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现场报名地点:东兴区农业农村局人事股(东兴区东兴街道中心路63号罗曼假日酒店三楼)
4.报名所需资料:
①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面向内江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⑤最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登记表》;
⑥由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核
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单位根据考核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面试的时间、地点均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时间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另行电话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选调条件不予调动的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管理权限报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者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办理调动手续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准备相关材料,向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选调人员调入后,其岗位属性和职称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和职称职数情况,重新按程序核定。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二)此次选调工作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实施,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督组指导监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实施监督,确保选调工作规范有序。
(三)本公告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凡与本次选调工作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0832-2252058监督举报电话:15883259136
附件:
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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