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建设技师学院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来源:浙江建设技师学院
2024-09-02 09:32:41
浙江建设技师学院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信息 (见https://rlsbt.zj.gov.cn/art/2024/8/29/art_1229743683_58939360.html),2024年下半年我校共有2个特殊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除《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已明确事项外,现将我单位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信息详见《浙江建设技师学院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第二批)需求表》(附件1)。
应聘者可根据《浙江建设技师学院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第二批)需求表》中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获取本单位简要情况、用于公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的网址及报名、咨询的方式。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学院可根据岗位需要按有关规定招聘符合条件的国(境)外人员。
按有关规定预计可在6个月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同期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均可以根据其预期可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以此类推。
2.对专业条件的要求,招聘单位将结合普通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一般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学业专业和职业专业均可能成为招聘单位认定其专业要求的依据。
4.学院是多校区办学,在《浙江建设技师学院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第二批)需求表》中未标注校区的岗位,一般应考虑根据学院办学需要在多校区工作。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自招聘信息对外公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如出现核定岗位总量受限或出于分阶段筹建某些业务部门需要的情况,部分岗位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年度内暂缓或终止招聘。
经考试后,如本单位认为部分岗位已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其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招聘。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一般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三)招聘有关信息的公开
在学院官网“学院公告”栏发布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https://www.zjjaxx.com/),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方法和要求,并及时公布招聘进展情况,供应聘者查询。
四、招聘实施程序
(一)报名办法
应聘者在学院招聘系统(http://rs.zjjaxx.com:65080/apply/index.action)在线注册报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视不同岗位报名情况,由本单位确定并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过学院官网“学院公告”栏和“招聘系统”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面试方式,如结构化面试、答辩、教师试讲等,各种方式独立或综合应用,也可视岗位需要安排专业技术能力测试。对于因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而有必要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的岗位,将视情况安排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但笔试成绩一般仅作为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依据。
考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一般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学院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到教师岗位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在首次聘期的2年内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聘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
(七)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人员的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管理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内用人,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执行。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结束并正式聘用的,学院将根据招聘条件中有关学历、职称以及任职资历等特定要求,协商并约定聘至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合理级别岗位。试用期内,根据评估情况,按规定调整岗位等级或变更到其他岗位继续试用。
六、监督与咨询
(一)本单位将在浙江省机电集团、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按照核准备案并公布的招聘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受理应聘咨询,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建设技师学院官网“学院公告”栏和“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招聘信息、招聘程序和办法相关的各类意见建议,或者招聘实施过程中发现侵害应聘者权利的行为,可通过来信、来电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0571-87830604(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0571-61751189(浙江建设技师学院纪委办公室)
(三)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院组织人事部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124130(孟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高教园区百川街360号(邮编:311403)
浙江建设技师学院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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