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黄石市阳新县公安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166人公告
来源: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4-09-02 11:09:46
2024年阳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公告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鄂政令〔2023〕429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一村一辅警”全覆盖的指导意见》(鄂公通〔2021〕42号),为充实农村警务辅助力量,阳新县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辅警166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阳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6.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纹身,视力正常;
8.户籍或居住地在报考岗位管辖区域内(详见《职位表》);
9.熟悉农村民情,安心扎根基层,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配;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加分政策
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合格,由县公安局汇总并在笔试前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加分后笔试总成绩不得超过100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3日至9月9日期间填写提交《2024年阳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笔试和面试委托县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9:00至9月9日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报考岗位所在镇区综治办
4.报名要求:应聘者于报名时间段内,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份考生本人签名的《2024年阳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原件、6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登记照报名,符合优先条件人员还需提供证明材料或证件。以上均需查验原件,同时上交1份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确认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考成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保留的调整申请,通过“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公告。
5、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控制线,并通过“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根据《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保留的调整申请,通过“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公告。
2、面试公告。面试前在“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政法和公安类院校毕业生依序优先确定。按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届时通过“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公告。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2.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岗位置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阳新县公安局指定,体检环节安排吸毒检测。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阳新县公安局会同招聘岗位所在地综治办、派出所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考察政审对象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适应程度,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
(七)公示及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阳新公安”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2.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24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400元/月考核奖励工资。
3.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包括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薪酬待遇根据阳新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4.按季配发公安辅警服装,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办公地点
各镇场区中心村(详见《阳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职位表》)
(三)工作职责
在镇场区党委政府、村“两委”的领导下,在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指挥或带领下,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协助开展治安防范、隐患排查、纠纷化解、重点管控、护校安园、交通劝导、防灾抢险、现场保护、法制宣传、信息收集、服务群众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将在有关媒体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
阳新县公安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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