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彭州市教育系统“蓉漂人才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0人公告
来源:彭州市人民政府
2024-09-13 17:12:20
2024年彭州市教育系统“蓉漂人才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4“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4〕67号)规定及《中共彭州市委办公室 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州市实施产业强市若干人才政策措施〉等5个相关人才政策的通知》(彭委办〔2022〕7号)和《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彭州市引进和培育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彭组通〔2023〕33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高等院校2024年、2025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部属师范院校2025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30名(岗位详见附件1)充实到教育系统下属中小学校,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彭州教育简介
彭州市位于成都平原西北部,区域面积1421平方公里,背靠龙门山、面向主城区、左拥三星堆、右抱都江堰,距成都三环路25公里。全市下辖4个街道、9个镇,人口约80万。2023年,彭州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60.7亿元,继续在成都郊区新城保持领先地位。实现全口径税收131.4亿元,继续在全省128个县市中保持第一。在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榜单排名第91。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52所,幼儿园16所,在编教职工近5000人,9.5万余个优质学位,构筑起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中职教育、终身教育到地方高等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总体规模居郊区新城前列。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校形成“1+3”格局,彭州中学为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彭州一中、成都石室白马中学、濛阳中学为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敖平中学为艺体特色学校,成都石化工业学校为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引入石室中学、成都七中等优质教育资源,倾力打造“蓉北教育七金花”,近年获评“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国家试点县”“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四川省基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2025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部属师范院校2025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其中,2025年毕业的考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非四川籍公费师范生,须征得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跨区域就业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4.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5.符合本公告及具体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彭州市教育系统“蓉漂人才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9月13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5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引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美术、特教教育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和部属师范院校2025年毕业公费师范生,共计3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4日16:00
网上报名入口:扫描上方报名二维码;或关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教师招聘栏目-招聘报名。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时限内登陆报名网址,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标准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等个人证明材料电子档。
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或在微信公众号-教师招聘-查询栏目自行查询,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26至2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以微信公众号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到陕西师范大学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核。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5:00。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东广场。
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3.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提交如下资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粘贴证件照)(网上报名者无需提供此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1份;
(4)相关证书、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应聘人员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采用“无学生试讲”加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场备课20分钟,试讲+答辩共计10分钟,试讲学科为报考人员报考学科。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确定拟签约人员
招聘考核组根据考核成绩,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拟签约人员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三方协议。签订三方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招聘结束后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及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公布。
(四)体检
招考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分批进行,签订三方协议时已经毕业的考生先行体检,尚未毕业的考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组织体检。具体事宜以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和电话(短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考察合格者由招考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六)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彭州市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一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或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享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3.符合《彭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有关激励政策。
4.聘用人员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由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派遣到学校具体岗位工作。
5.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公费师范生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六、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与举报电话:
中共彭州市纪委彭州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28-83873331。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028-83708448、028-83888815电话咨询。
杜老师:18980578686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应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因应聘人员不主动关注招聘网站信息导致未能参加招聘各项程序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应聘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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