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赴外招聘高层次人才25人公告
来源: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09-14 10:04:26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蓉漂人才荟”赴外公开招聘25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4“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4〕6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蓉漂人才荟”拟公开考核招聘25名高层次人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请在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cdivtc.com/)查看单位介绍。
二、招聘对象及方式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博士研究生,或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专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的“高精尖缺”高技能领军人才。
其中,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2026年1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信息及场次见附件1《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25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五、岗位待遇
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及服务期协议,其中高层次人才各岗位的引进费用支付、工作任务、考核标准等将在协议中明确。国家级领军人才的安家费、科研资助费、住房待遇等实行“一才一议”。其他引进人才具体待遇如下: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9:00至9月27日17:00,有意应聘者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版)登录网址(http://zp.cdivtc.com),进入“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简称“招聘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为避免激活邮件被屏蔽,注册时建议使用QQ邮箱。
2.现场报名
(1)教育人才专场
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9月22日9:00-12:00,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英东学术会堂
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9月27日9:00-15:00,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东广场
(2)高层次人才专场
清华大学:2024年9月27日10:20-12:00,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街道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祖龙广场)
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9月28日10:30-14:00,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公主楼三层招聘活动大厅
北京大学:2024年9月28日14:30-18:00,北京市海淀区燕园街道颐和园路5号邱德拔体育馆
中山大学: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于后期发布补充公告中明确
现场报名时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现场递交资料后,于3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要求登录招聘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明确应聘岗位,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网上报名,我单位不设网上资格审查。所有网上报名人员和现场报名人员,须由本人在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单位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2.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证件及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相应的在可查询日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
(3)2024年8月31日后毕业人员,须提供在可查询日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院系公章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职称证书、个人荣誉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5)公告岗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证明扫描件(如是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注明成为预备党员与转正时间),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3.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相应的在可查询日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2024年8月31日后毕业人员,须提供在可查询日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院系公章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职称证书、个人荣誉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公告岗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是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注明成为预备党员与转正时间),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6)《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7)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外,其余概不返还。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谈。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我单位。
(三)面谈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谈。面谈采取自我介绍、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及是否适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高层次人才专场及教育专场现场面谈结束后,我单位在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首页-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cdivtc.com/szdw/rczp.htm)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任教师岗位主要采用试讲、学术宣讲或专题报告、综合问答等方式进行。非专任教师岗位主要采用案例分析、学术宣讲或专题报告及综合问答等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招聘系统发送给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我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告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我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7名考官评分总和排序;如总和排序相同,按面谈得分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人才专业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确定是否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根据人才专业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确定是否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我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根据人才专业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确定是否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在读学生的,我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经我单位验证后,再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经公示合格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我单位一律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我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要求开展人才引进考核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28-85640392。
八、特别提示
(一)关于学科及专业的说明
1.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在国外(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
3.如岗位要求二级学科科目(4位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科目(6位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6位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读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专业一致性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属国外(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本。
(二)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单位在学校官网公告(https://www.cdivtc.com/szdw/rczp.htm)。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谈、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应聘人员请务必提前关注了解高层次人才专场及教育专场相关高校的进校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四)聘用人员须服从学院统一工作安排。
(五)本公告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大安路818号
联系人:刘老师、舒老师
联系电话:028-64458825、028-64458875
附件: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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