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招聘教练员4人公告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09-18 09:34:12

安徽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公开招聘教练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徽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公开招聘4名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安徽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公开招聘教练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练员4名。详见《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体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未发生过兴奋剂违规和赛风赛纪问题;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年龄认定按国家有关人事档案年龄核查的标准执行。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见岗位表所列邮箱)。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08:00起至25日24:00(以邮件发出时间算),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须提交材料:

 

1.《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后扫描件);

 

2.近期个人两寸免冠证件照(电子件);

 

3.以退役运动员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经历证明材料,包括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聘用批复、退役审批表等(扫描件);

 

4.如考生具有市级以上运动队执教经验,需提供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所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名单及其获奖成绩册、秩序册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岗位需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成绩证明(成绩册、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六、资格审查与考试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后,将通过邮箱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出《资格确认通知书》。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初审结果,及时查收邮件,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确认通知书》;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则不具备此次招聘资格。在报名结束三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资格确认反馈的考生,可致电咨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体育教练员专业知识》,主要测评教练员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相关法律法规、教练员职业素养、运动训练基础理论及应用等相关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专业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训练课教学和答辩等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训练课教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潜能等。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于考试当天抽签确定。考生提前30分钟抽取相关教学训练内容封闭备课,训练课教学时间为每人20分钟。答辩时间为10分钟。训练课教学满分70分,答辩满分30分,合计为100分。考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确定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训练课教学成绩、答辩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以直接培养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成绩优异者(取最好成绩)优先录用。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三龄两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省体育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我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1-62879153,62860897。

 

监督电话:0551-62921243。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doc

 

安徽省体育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