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辽源市县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来源: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23 11:41:22
  2024年辽源市县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卫联发〔2024〕45号)相关文件规定,为推动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辽源市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辽源市县区事业单位计划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8名,其中,东丰县2名,东辽县2名,龙山区2名,西安区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5.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范围: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2年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出现役时间距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参加“西部志愿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出生年月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由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东丰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东丰县西城区兴隆路399号),咨询电话0437-6209007
 
  东辽县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东辽县白泉镇东交大街724号),咨询电话0437-5105991
 
  辽源市龙山区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龙山区新兴街新兴路1356号),联系电话0437-5082060
 
  辽源市西安区卫生健康局(西安区河西新苑6号楼门市),联系电话:0437-5011803
 
  (二)资格审查
 
  1.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由本人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填写完整的《辽源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六个月内正面免冠(不戴眼镜)二寸彩色(不限底色)照片2张、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人员持协议合同)。2022年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未就业参保证明材料;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需携带退伍证;参加“西部志愿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需携带规培合格证。
 
  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视为考生放弃考试。对考生全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证书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注意事项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实时关注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由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公示前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
 
  (四)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规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七、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的拟聘人员需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否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如出现违约情况,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纪律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jw.liaoyuan.gov.cn/)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rsj.liaoyuan.gov.cn/)
 
  (二)咨询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联系方式
 
  2.监督举报电话:0437-6148859,13234379706(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科刘志强)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
 
  附件:
 
  1.《2024年辽源市县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2.《辽源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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