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四川成都开放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来源:成都开放大学
2024-09-23 16:24:41
成都开放大学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我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我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开放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创始于1979年,于2020年12月由“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成都开放大学”。2009年按照成都市委和市政府要求,成都社区大学正式挂牌运行。主要负责以远程教育技术为教学手段,进行普通高等、成人高等、中等学历教育及继续教育,并开展市民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家庭教育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成都开放大学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5年1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各级各类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博士(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者)另付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请应聘者在报名前确认招聘岗位的有效性,可通过工作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cdouhr@163.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等信息,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开放大学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2)、《成都开放大学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材料:
1.成都开放大学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
2.成都开放大学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
3.身份证扫描件1份;
4.有效的职称证书、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验证信息1份((含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扫描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若报考人员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
5.学习工作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及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专利成果、主要教学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等)扫描件。
6.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仅有政治面貌要求的人员提供)。
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后,按照“2024公招+应聘岗位名称+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cdouhr@163.com。应聘资料原件由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考核时交学校审核。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岗位报名条件对应聘者简历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发展及师资队伍规划,择优确定考核人员名单,未进入考核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要求见《考核通知书》,由成都开放大学单独发送邮件。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招聘人数;达不到2:1,又无法调减的,经学校人才工作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由学校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岗位合并,无法合并的,划定考核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岗位调整情况将于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成都开放大学官方网站公布。
考核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核结果报学校审议后,面向社会公布。
按照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及格线划定为60分,低于及格线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
我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我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学校官方网站及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应在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我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开放大学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28-86362851
详细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南湖南路999号
邮编:610213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电话028-83398809,028-83394657咨询或者拨打岗位表(附件1)中的电话咨询。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开放大学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三、特别提示
(一)关于学科及专业的说明
1.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
3.如岗位要求4位数的学科类别,则该学科类别下的所有专业都可报考;如岗位要求6位数的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可报考。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读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专业一致性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在国外 (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层次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关于党员证明说明
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三)其他说明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单位在官网(网址:https://www.cdou.edu.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
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我单位一个岗位。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单位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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