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人公告
来源:青羊区人民政府
2024-09-23 17:21:37
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5名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5名(详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所属2家公立医院。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且符合《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 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5名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1日工作日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医学会(青羊区草市御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楼),咨询电话:028-86268536)。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合格后现场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现场报名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五、开考比例
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办理。
面试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采用专业技能测评的形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六、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wjj/)“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我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八、考察
考察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及青羊区卫健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我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羊区卫健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公招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新聘用手续,一律执行试用期管理制度。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开考核招聘方式聘用的人员,应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单位需与其约定不少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其他相关约定事项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028-86268536;监督举报:成都市青羊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6954318。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青羊区卫健局咨询电话:028-86268536。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招面试成绩公布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公告,均在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wjj/)“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我局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公招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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