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省黔西南州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人才291人公告

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2024-09-24 10:51:31
  贵州省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黔西南州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城市定位的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秋季赴省内外高校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聘计划及对象
 
  (一)引聘计划:2024年秋季黔西南州赴省内外高校计划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91名,其中:事业单位209名,国有企业77名,民营企业5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引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引进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引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承诺在黔西南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九)符合职位相关要求,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十)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道德品行等问题的不得参加引聘。
 
  (十一)参加2024年3月黔西南州赴省外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含聘用后放弃、辞职的人员)不得参加引聘。
 
  (十二)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至2024年10月1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不得参加引聘。
 
  (十三)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引聘。
 
  三、引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引聘通过线上线下咨询、网上邮箱报名方式开展,免收报名费。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湖北、湖南、重庆、贵州等区域高校开展现场咨询,相关事宜如下:
 
  10月9日在武汉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宣传咨询
 
  武汉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第一会议室(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星湖体育馆)
 
  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研究生院三楼会议室
 
  贵州中医药大学:甲秀校区教学楼
 
  10月11日在华东师范大学、遵义医科大学宣传咨询
 
  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中山北路3663号)体育馆一楼招聘活动展区
 
  遵义医科大学:大连路校区图书馆
 
  10月12日在贵州大学宣传咨询
 
  贵州大学:东校区毕业生就业大市场三号多媒体厅
 
  10月14日在浙江大学、重庆大学宣传咨询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尧坤楼215室
 
  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107室
 
  10月15日在贵州师范大学宣传咨询
 
  贵州师范大学:花溪区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TAD报告厅
 
  10月16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宣传咨询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7室
 
  中南大学:校本部饮食文化城四楼立功厅
 
  10月17日在重庆师范大学宣传咨询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317宣讲厅
 
  10月18日在中山大学宣传咨询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区行政楼B201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引聘人员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板块(http://www.qxn.gov.cn/)下载《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逐项填写,于10月8日至31日发送至引才单位指定邮箱。
 
  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学历认证;(3)其他岗位需要的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或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其他材料。
 
  引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引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引聘资格。各引才单位按要求及时审核报名资料,并将报名审核情况反馈报名人员。
 
  (二)测评
 
  测评由州直引才单位、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引才单位所在地组织开展笔试、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评。各引才岗位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满分100分),引聘人员测评分数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遇成绩并列的,由用人单位另行组织测评,测评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测评方案另行制定,各州直引才单位、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11月15日前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企业单位测评,由招聘单位自行研究确定。
 
  (三)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按照测评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如有人员放弃签约,在测评人员中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选择签约对象。
 
  (四)签订意向性协议
 
  用人单位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签订《2024年秋季黔西南州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意向性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五)体检
 
  体检由州直引才单位、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引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引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引聘人员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单位表现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聘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相关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造成职位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多递补两次。
 
  聘用人员在黔西南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有关事宜
 
  (一)引聘人员必须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并提供给用人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聘用备案手续。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留学回国人员需2025年12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二)本次引聘测评无指定范围和辅导资料,无任何培训。
 
  (三)引聘人员请密切关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的有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9-3222011(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859-3241595(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0859-3221609(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附件:1. 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事业单位信息表
 
  2.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岗位信息表
 
  3.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报名表
 
  黔西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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