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市郫都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郫都区人民政府
2024-09-24 13:20:55
成都市郫都区2024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成组通〔2023〕60号)精神,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鲜明干事导向、拓宽发展空间,激励引导广大村(社区)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来源广泛、素质优良的专业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经研究,成都市郫都区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人员1人。本次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
成都市郫都区镇(街道)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成都市郫都区2024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村(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我区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
4.原则上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应当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7.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8.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近3年(2021-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为“优秀”。
9.考核招聘时为成都市郫都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0.符合《岗位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11.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上述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9月2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有过一般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30日的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应聘人员任职所在镇(街道)党群办公室。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成都市郫都区2024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任职文件及近3年考核证明材料。
4.村(社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6.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近24个月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8.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9.应聘条件要求的其他与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任职所在镇(街道)党群办公室。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推荐
1.资格初审。各镇(街道)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择优向区委组织部推荐,并在《成都市郫都区2024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应栏目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2.资格复审。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后,征求同级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等部门意见,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程序备案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考核
(一)开考比例及成绩计算
本次考核分为面试考核和考核考察两个环节,每个环节均不设置开考比例且满分均为100分。考核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50%+考核考察成绩×50%,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考核总成绩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核方式
1.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政治素质和从事乡村振兴、“微网实格”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满分100分。面试考核的方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采取考察谈话、走访座谈、民主评议、实地调查等方式,对人选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基础、业务能力特别是在重大斗争考验中的表现开展考核考察,并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
六、确定人选
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人选(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考核考察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考核和考核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七、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区委组织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出现的缺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同时,由区委组织部在其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等一定范围内面向群众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者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拟聘人员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继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028-87875649
咨询电话:028-87862052(区委组织部),028-87931248(区人社局)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郫都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考核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中共成都市郫都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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