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来源:浙江人才网
2024-09-25 17:45:15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执法辅助人员10名、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 |
职数 |
岗位要求 |
执法辅助人员 |
10 |
1.宁波大市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3.有机动车驾驶证或摩托车驾驶证; 4.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辅助执法工作,需要值夜班,适合男性。 |
驾驶员 |
1 |
1.宁波大市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3.有C1照及以上驾驶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报名地点: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组织人事科303室(南雷南路399号)。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自行下载)。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统一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城市管理常识)及文字写作,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5比例时,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普通话水平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因本人原因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当天放弃面试,则不再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各岗位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6.本次考试,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且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指标2倍以内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7.学历、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25日。
8.本公告由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553403(限工作时间)。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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