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13人公告
来源: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2024-09-30 11:40:05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将随茂名市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赴高校设点招聘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学校。2015年在国家级重点中专茂名卫生学校的基础上创办,前身是1960年设立的茂名市业余医科专修学校,后相继更名为茂名中医学校、市人民医院附设中医班、茂名市卫生进修学校,1987年更名为茂名卫生学校。学院是粤西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坚持“立足粤西、面向广东、辐射全国,服务粤西及粤港澳大湾区基层卫生和健康事业”办学定位,秉承“厚德精业 健行康民”校训,以人为本,依托大健康产业,培养医药卫生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致力于打造特色鲜明的医药卫生类优质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占地面积549.5亩,建筑总规划面积31.5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400余名,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专任教师的57%。在校生11000余人。现有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和健康管理与促进共5个系,开设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等22个专业,其中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预防医学为国控专业。学院是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院校(提前批卫生专项),护理专业与广州华商学院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本协同育人项目”。学院联合茂名卫生学校、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茂名市南方职业技术学校、高州市信息职业技术学校等8家中职学校开展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
二、招聘对象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高校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具体见《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学历学位层次为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学位且非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需符合《茂名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4年版)》范围;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不作要求,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且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9月24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2024年9月24日。
四、招聘程序
高校现场招聘工作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本次招聘除现场决定签约外,其他环节均不作递补。本次招聘共设三个招聘点,招满即止。如北京师范大学(主校区)招聘点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数,导致未能足额录用的,该岗位剩余名额依次保留至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招聘点继续招聘。
五、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1.北京:北京师范大学(主校区)
现场招聘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校区)京师大厦就业中心多功能厅101(宣讲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4年10月12至13日。
2.长沙: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
现场招聘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里仁楼119教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9:0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4年10月19至20日。
3.广州: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现场招聘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院109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0日(9:0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4年10月21至22日。
六、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到招聘点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报名表(须在签名栏内签名并填写日期)(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在读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学习成绩单、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关业绩、获奖荣誉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需在复印件正面底部空白处签名,确认复印件真实有效);
4.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报名时到相应的岗位招聘点现场提交有关材料,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人员,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未能按指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人员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考,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不予聘用。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将按照应聘人员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八、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实际需要采取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人际沟通、仪表仪态、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三)成绩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面试结束当天完成统分后现场公布成绩。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根据主评委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体检人员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四)确定体检人员。在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及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签订有关协议书;应聘人员须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经体检合格、考察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
九、体检
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密切留意。茂名市教育局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体检人员。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合格、考察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http://mmjyj.maom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收到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高层次人才符合本省、市人才引进条件的,按事业编制办理引进手续,并按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十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设置,对于所学专业因不分专业方向、新设置专业方向、更改专业名称和代码等学校学科建设实际情况而与《公务员专业目录》名称代码不一致或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应聘人员,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或“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所学专业方向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结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情况,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如因突发事件和不可控等因素,由招聘工作小组及时处置。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并提醒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十四、组织管理
茂名市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招聘的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教育局、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所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0668-2902410
蔡老师 15113620211
游老师 13929712560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1号
电子邮箱:jkxyzzrsc@qq.com
学院网址:http://www.gdhvc.edu.cn/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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