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9人公告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10-09 10:01:09
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1.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面向全国招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审核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之日(2024年10月2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四川省水利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2.公开考核招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3)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审核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四川省水文系统内各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本次招聘设置的专业存在经教育部审批更名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为更名前专业名称或更名后专业名称的,可以报考对应岗位;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与本次招聘设置专业的关系为合并或分设关系,而非单纯更名的,不能报考对应岗位。按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的,经毕业学校招生就业部门或研究生院(部)出具证明,证明其培养二级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本次招聘设置的专业一致的,可以报考对应岗位。其他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须与岗位专业条件要求所载专业完全一致,“母专业”“子专业”以及相近专业请勿报考。
(4)报考者为小学教师的,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报考者为委培、定向毕业生的,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报考者为在职人员的,须征得用人单位及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包含预备党员,须在网上报名截止之日(2024年10月21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和名额
(一)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名额共50名,其中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3名、四川省自贡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1名、四川省广元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1名、四川省南充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1名、四川省广安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凉山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1名、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15名、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12名、四川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1名、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6名、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名、四川省武都引水工程运管中心4名、四川省青衣江乐山灌区运管中心1名。
(二)公开考核招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招聘名额共49名,其中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3名、四川省成都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自贡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3名、四川省攀枝花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泸州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3名、四川省德阳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绵阳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3名、四川省广元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3名、四川省遂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内江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乐山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3名、四川省南充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广安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3名、四川省达州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1名、四川省巴中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雅安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眉山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1名、四川省资阳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3名、四川省阿坝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3名、四川省甘孜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凉山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1.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word文档,详见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jpg格式。
(4)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或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必须明确“无影响如期毕业的违纪违规等情况”。
留学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需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由用人单位及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以及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其他在职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第4、5、6、7项资料报考者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打包为压缩文件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18:00前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名称须统一格式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
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电子邮箱如下:
(1)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含其分支机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5523291
电子邮箱:395377355@qq.com
(2)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28-87192132
电子邮箱:dfzxrs@126.com
(3)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68611893
电子邮箱:syrsc@163.com
(4)四川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8-86936057
电子邮箱:517441496@qq.com
(5)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卜老师
联系电话:028-64797915
电子邮箱:120318072@qq.com
(6)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32043
电子邮箱:1217077429@qq.com
(7)四川省武都引水工程运管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16-2683919
电子邮箱:519015745@qq.com
(8)四川省青衣江乐山灌区运管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28244
电子邮箱:12894161@qq.com
2.公开考核招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文档,详见附件5)。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jpg格式。
(4)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或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必须明确“无影响如期毕业的违纪违规等情况”。
留学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需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由用人单位及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以及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其他在职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第4、5、6项资料报考者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打包为压缩文件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18:00前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名称须统一格式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
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电子邮箱如下: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65523293
电子邮箱:306970547@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2024年10月24日18:00前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安排,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前,须提供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到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请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到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需持以下资料:
1.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1)《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证明)。
(3)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
(4)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
(5)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
2.公开考核招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1)《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证明)。
(3)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
(4)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由水利厅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水利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的,视为自动弃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水利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由水利厅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规定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将以下材料提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水利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报水利厅审核确认。水利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审核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水利厅在招聘过程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水利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水利厅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电话:028-86932499
四川省水利厅机关纪委电话:028-86939507
附件:
四川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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