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遂宁市船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8人公告

来源:船山区人民政府 2024-10-09 10:10:56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船山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提高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同时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决定面向船山区域内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名额
 
  岗位代码2024001:面向户籍为遂宁市船山区(含河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居民,公开招聘1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限户籍。
 
  岗位代码2024002:面向工作单位为船山区城区的专职网格员(不含市直及河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招聘4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岗位代码2024003:面向工作单位为船山区的2022年省级统招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专岗社工(不含市直及河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招聘3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热心社区事业,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1日至2006年10月10日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承担岗位职责。
 
  4.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②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③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④现役军人;
 
  ⑤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5.加分对象:①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合格证书》(初级)的加3分;获得《社会工作师合格证书》(中级)的加5分;获得《社会工作师合格证书》(高级)的加7分。②退役军人可加1分。③社会工作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加1分。
 
  6.加分办法:在笔试总成绩折合分基础上加分,面试不再重复加分。同时具备多个可加分条件的不叠加,以最高加分项为准。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点:船山区委社会工作部(盐关东街1号1栋二楼124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231510。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月15日两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岗位代码2024002、岗位代码2024003的报考者,需提供相应工作岗位证明(聘用文件、合同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优待证(或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4.领取准考证:2024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准考证地点:船山区委社会工作部(盐关东街1号1栋二楼124办公室),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船山区委组织部牵头,船山区委社会工作部具体实施,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船山区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全程纪律监督。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和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闭卷答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题》,总分7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际操作为《计算机操作》,总分3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②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
 
  ③招聘计划调整。低于3:1比例的岗位,将剩余招聘名额调整至高于3:1比例的岗位。
 
  ④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9日(上午8:30-11:30)。
 
  ⑤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⑥成绩查询。考生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船山区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因单科缺考、考试违纪等特殊情况的考生取消查分资格。需要查分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船山区委社会工作部(盐关东街1号1栋二楼124办公室)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及考试成绩有变的,由船山区委社会工作部及时通知本人,并面向社会公布。
 
  ⑦笔试内容。《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题》采取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客观题相结合或抽选题型的方式出题,内容包含社会工作、党建、依法行政、公共管理、基层治理等内容。参考书籍:《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指导教材系列丛书》(中国社会出版社);《计算机操作》采取计算机实操,重点考核对办公软件的应用能力。
 
  2.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因缺考、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进入面试资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通知时间到报名处审核面试资格信息,审核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到场审核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面试人员缺额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处审核面试资格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等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审核结束后,将及时在船山区社会工作公众号上公布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
 
  3.面试
 
  ①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考试计分办法
 
  笔试总成绩=《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题》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
 
  进入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40%+加分项;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加分项+面试成绩×60%(成绩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5.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船山区委社会工作部于7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船山区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题》成绩高低确定。
 
  2.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船山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可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船山区委社会工作部组织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审考察
 
  由船山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政审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遂宁市船山区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以及船山政务信息网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825-2230025)。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填写《遂宁市船山区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登记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船山区现行政策以及聘用单位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办理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况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需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种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231510
 
  附件:《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招聘报名表》及填表示例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