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4-10-12 11:13:19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综合岗1名
负责新滘社及下属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日常账务处理、单据审核、编制记账凭证、纳税申报、会计档案保管等;
(二)每月按时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年度编制预算方案、年终编制决算报告,及时完成各公司的财务预决算工作;
(四)编订、优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五)监控各公司的财务状况,评估分析潜在的财务隐患并及时预警;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中共党员优先;
(二)财务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三)具有3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验;
(四)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优先;
(五)无犯罪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
(六)有上进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报名
(一)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 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95号201房
(四)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学历和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近期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若有驾驶证(C1)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也可一并提交。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者凭身份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笔试考核相结合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将通过邮件通知。
(一)面试考核
由面试评委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对应聘者的工作态度、岗位认识、求职动机、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能、学习能力、实际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成绩合格且按面试成绩前10名确定笔试名单。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考核
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核内容主要与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等相关。笔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六、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第一名自动放弃则最高替补到第二名),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请在指定具备健康体检资质的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费。
七、考察与聘用
(一)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有失信记录等。
(二)聘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者,将通知上岗报到,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因此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到第二名。由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即时解聘,能够胜任工作的转入正式聘用阶段。首次聘期1年,合同制管理。
八、工资福利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工资待遇(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标准执行,具体工资面议。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面试、笔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等工作的咨询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咨询电话:020-34204001;联系人:张先生;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
2024年10月1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