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海珠区南武文润学校招聘教师10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4-10-12 11:15:09
关于广州市南武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海珠区南武文润学校教师公告
广州市南武教育集团(简称“南武教育集团”)成立于2015年3月,由广州市南武中学领办,是广东省首批优质教育集团培养对象。广州市南武中学创建于1905年,是具有百年历史的完全中学、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素有“北有南开,南有南武”“体育固驰名于南粤,文化亦推崇于中原”的美誉,为南武教育集团核心校。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为海珠区公办初级中学,为南武教育集团垂直成员校,由广州市南武中学管理。广州市海珠区南武文润学校为海珠区公办九年制学校,为南武教育集团成员校。为做大做强“百年南武”教育品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优秀教师,到上述学校工作。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历史、道德与法治共7个学科教师,详见《关于广州市南武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海珠区南武文润学校教师职位表》(附件1,下称《职位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条件及技能要求。考生须具备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教师的必须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须具有与应聘职位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2.报考人员年龄条件: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5日后出生,含当日);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5日后出生,含当日);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后出生,含当日)。
3.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中学两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且报名时正在全日制普通中学任教,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4.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考生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相应学历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所报职位要求相符,专业代码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不一致,须至少有一学历专业符合招聘职位专业条件。对含有两个及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报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考生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无专业代码),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须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另需在报名材料中提供有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国(境)外学历的须一并提供经公证处翻译的课程成绩单中文版,经招聘单位认定方可按相近专业报考。如招聘职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截至2024年10月21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基本能力测试、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至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下午5∶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需用原件扫描,现场资格审核时要查验所有原件),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考生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进行校核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系统自动校核初审后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在报名系统填报);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徽页及个人信息页);
(3)个人户口簿(地址页与本人页);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等(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等。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还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报考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每个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相应减少或取消职位。
(5)考生成功报名后,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南武中学”,留意有关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的考试。
2.时间:初定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下午4∶30,以广州市南武中学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3.地点:初定广州市南武中学校本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2号),以广州市南武中学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4.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5.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关于广州市南武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海珠区南武文润学校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以只读方式打开)。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且与报名系统所生成的《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
7.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环节。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南武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8.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
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根据广州市南武中学微信公众号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自行下载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基本能力测试
1.时间: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
2.地点:初定广州市南武中学校本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2号),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参加测试。
4.基本能力测试采用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具体考察形式见下表: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比例
测试形式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职位招聘人数>10:1的职位
小组讨论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职位招聘人数≤10:1的职位
该职位所有考生基本能力测试环节免考,直接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环节
5.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基本能力测试成绩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方式,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6.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以职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
进入心理品质测试人员名单于基本能力测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南武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心理品质测试
1.通过基本能力测试及免考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按要求在网上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由考生通过自备的电脑(具有联网的摄像头)作答。
2.时间:以广州市南武中学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3.心理品质测试网址:以广州市南武中学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4.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环节资格。
(五)面试
1.时间:以广州市南武中学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地点:初定广州市南武中学校本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2号),以广州市南武中学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3.面试采用试教等形式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笔试),按6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南武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5.打印笔试准考证
进入笔试的考生根据广州市南武中学微信公众号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笔试
1.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地点:初定广州市南武中学校本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2号),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4.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体检),按4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南武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八)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名单送检察、公安部门进行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s://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资讯要闻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聘人员本人放弃的(公示期结束后,在6个月内未能根据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拟聘人员在聘用前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常住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前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4.经考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能及时接听,确保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考生。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笔试并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承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五)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岗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需服从集团内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海珠区南武文润学校三校之间工作调配安排,自聘用之日起执行;需服从海珠区交流轮岗安排或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区内跨校调配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七)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职位。
(八)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396821、(020)34297622(资格条件咨询)、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72、(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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