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平山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人公告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10-21 14:02:49
  海南省平山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4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11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规〔2021〕24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40号)等相关规定,为加强医院学科建设,积极引进紧缺性人才,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结合我院实际,决定校园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平山医院隶属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公益二类财政预算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是海南省第二家省属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着海南省中南部精神卫生防治及医疗救助等职能。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校园公开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详见《海南省平山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平山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省平山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均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且报名与考试的身份证(社保卡)须保持一致。考生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审查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1.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0月27日
 
  (2)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将以下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以下邮箱:hnspsyyzzrsk@163.com。压缩包和邮件名为:考生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
 
  ①《海南省平山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③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国内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符合。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海外和港澳台院校毕业生提交学位有关证明1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海外和港澳台院校在读学生须提供在读相应证明1份;
 
  ⑥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⑦《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⑧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关于XXX同志同意报考海南省平山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函》(加盖公章,见附件4)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①武汉站2024年10月19日9:00-12:00武汉大学卓尔体育馆招聘会现场接受现场报名;
 
  ②2024年10月20日9:30-12:30华中科技大学光谷体育馆招聘会现场接受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海南省平山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③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国内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符合。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海外和港澳台院校毕业生提交学位有关证明1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海外和港澳台院校在读学生须提供在读相应证明1份;
 
  ⑥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⑦《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⑧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关于XXX同志同意报考海南省平山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函》(加盖公章,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海南省平山医院官网公布。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不畅,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并及时关注海南省平山医院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进行资格审查。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现场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当面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组织考核。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不畅,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组织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现场考核或视频考核等方式进行,直接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考核时间及地点:
 
  (1)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参加武汉场的现场考核。未能参加上述现场考核的考生,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海南省平山医院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2)现场报名
 
  武汉站:考核时间和地点以现场招聘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不畅,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考核组织:考核考官为每组5人或7人,考官组由本院自行组织,考官人选从本院和其他单位专家中抽调(其中本院及其主管部门的人员一般不超过60%)。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核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考核结束后1小时内向考生及时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现场同步公布考生成绩并拍照留存。
 
  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在案。
 
  4.武汉站的考生,在无异议的前提下,结合考生本人意愿现场签订初步拟录意向书。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
 
  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2.根据考核结果,组织人选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平山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4.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平山医院抽调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总分、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材料、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平山医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办理聘用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聘用的人员纳入海南省平山医院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按照海南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能办理调动,不能报名参加其他招聘考试、考核。
 
  医院为招聘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良的发展平台,在工作、科研、生活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支持,被录用人员必须在两年内取得医师执照。
 
  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有关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平山医院纪检监督电话:0898-8662227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898-6538832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0898-86639349(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平山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海南省平山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附件2:海南省平山医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关于同意XXX同志报考海南省平山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函(模板)
 
  附件5.1: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附件5.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5.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海南省平山医院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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