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安徽黄山市徽州区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公告

来源:徽州区先锋网 2024-10-22 10:32:50

黄山市徽州区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工作基础,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和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根据省委编办等部门《关于探索开展“乡编村用”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44号)精神,现就黄山市徽州区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为乡镇事业编制管理岗位。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8月);
 
2.男性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4年8月1日后出生),女性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1日后出生);
 
3.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任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目录见附件1)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1969年8月1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8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或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或信访举报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与邪教或失信被执行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事业编制人员聘用考试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区“乡编村用”工作推进专班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择优比选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开展招聘工作。
 
1.发布公告。招聘公告于2024年10月21日起在徽州区先锋网上发布。
 
2.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持《徽州区招聘“乡编村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经乡镇党委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书、获表彰的荣誉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相片4张到区委组织部组织指导股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3.资格审查。区“乡编村用”工作推进专班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充分征求区纪委监委和政法、公安、法院、信访、审计等部门意见,确保推荐人选质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参加招聘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干扰招聘、审核把关不严的,追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招聘岗位需形成竞争,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招聘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展招聘。不够开考比例的,由区“乡编村用”工作推进专班研究决定是否降低比例。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通过逐一进行结构化面试,对招聘对象思想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作出综合判断,7名专家组评委分别进行百分制评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5位评委评分求平均分(取2位小数)为面试环节得分。面试共3道题,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实行任职期间表彰加分制度:①本人荣获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加0.5分(参照附件1目录),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分(参照附件1目录),省级表彰的加1.5分(附件1目录),国家级表彰的加2分(附件1目录);②任职村入选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名单或省级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的村党组织书记,加1分,不累计计算。同一年度同一工作奖励加分不累计,以获得的最高奖励计算加分,加分总计不超过3分。
 
面试结束后,将审核后的加分情况与面试成绩一并公示,并合成最终成绩。最终成绩计算公式:面试成绩+加分数额,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最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5.体检。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比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6.考察。根据体检后情况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区“乡编村用”工作推进专班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逐人深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一贯表现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因考察环节中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比选人员中,按比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7.公示。考察通过人员确定为岗位拟聘用人选,并在徽州区先锋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因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核查举报问题属实等原因影响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按比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8.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具体岗位,由区“乡编村用”工作推进专班研究后确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编制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后,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
 
四、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59-3511800(徽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考务咨询电话:0559-358374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股)
 
政策咨询电话:0559-3583753(区委组织部组织指导股)
 
附件:附件1省级以上表彰项目目录.doc
 
附件2徽州区招聘“乡编村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组织部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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