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备案制管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8人公告

来源:仪征市人民政府 2024-10-22 15:17:16
  2024年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符合《2024年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8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yizheng.gov.cn),查询《2024年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10月28日09∶00-11月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0月28日09∶00-11月2日16∶00;
 
  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28日09∶00-11月3日16∶00。
 
  报名网址: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yizheng.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1月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岗位简介表》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紧缺专业急诊科岗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岗位,上述各类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0860885),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11月13日-15日自行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11月2日18:00;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11月3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日期:2024年11月16日上午。笔试考点设在仪征市。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后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4)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任,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428536。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860885
 
  附件1:2024年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附件2:2024年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报考指南.doc
 
  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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