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黄山市黄山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公告

来源: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 2024-10-25 10:42:55

黄山市黄山区2024年“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以及省市“乡编村用”工作有关文件和《黄山区“乡编村用”工作方案》(黄组字〔2024〕2号)要求,现就黄山区2024年“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黄山区2024年“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公告、考试、体检等信息在黄山区政府网(https://www.hsq.gov.cn/)、黄山区先锋网(http://www.xfwhs.gov.cn/)等平台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招聘对象为在黄山区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4.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5.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以上涉及任职年限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档案诚信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人员;
 
5.近三年(2021年10月以来)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
 
6.近三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人员;
 
7.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的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9.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需经乡镇党委初审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及材料,报名地点为黄山区人社局专技事业股(玉屏中路劳动大厦306室,联系电话:8537121)。
 
3.报名材料:(1)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黄山区2024年“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须由报考人员工作的村(社区)和乡镇党委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且加盖公章,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3)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4)在岗证明和履职连续满5年及以上证明材料(需由现工作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5)个人征信报告;(6)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以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打印件提供一份。
 
4.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开考比例:应聘岗位需形成竞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不够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层工作能力实务,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常识、乡村振兴知识、市情区情、写作等。笔试总分为100分。为确保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24年11月6日下午14:30—17:3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专业测试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入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2.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为确保应试人员基本素质,设置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合成后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专业测试成绩再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排序(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等情况。考察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
 
因体检、考察环节中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黄山区政府网、黄山区先锋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乡镇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聘用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此次定向聘用人员入编后,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
 
四、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黄山区委组织部、黄山区委编办、黄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9-8500093(黄山区委组织部组织综合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9-8537121(黄山区人社局专技事业股);
 
监督电话:0559-8500181(黄山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黄山市黄山区2024年“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黄山市黄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黄山市黄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