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合肥市庐阳区卫健委招聘公告

来源: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10-29 17:35:40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合肥市庐阳区卫健委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发展需要,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合肥市庐阳区卫健委现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合肥市庐阳区卫健委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满足上述附件中的岗位条件和要求以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要求”中的“25周岁及以下”为1998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境外学历的,应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bbrl.com)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上午10:00—2024年11月1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需同步投递以下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2)近期同底一寸证件照;
 
(3)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4)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工作岗位证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能证明工作年限及工作岗位)及同时期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在校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
 
(5)其他能体现相关工作经历、能力及业绩的证书、证明。
 
2、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考察不满足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3、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1月14日17:00前登录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bbrl.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1月16日下午17:00前登录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bbrl.com)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已缴费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笔试费用不予退回。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2024年11月15日下午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7日下午14:00-下午17:00期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报考人员,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回所缴纳笔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笔试费用不予退回。
 
6、本次招聘笔试准考证打印等各环节时间另行公告通知,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请密切关注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bbrl.com)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各环节通知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登载信息为准。
 
2、笔试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中医师、护士、康复技师、放射技师、检验、中药师、药剂师、口腔医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
 
行政管理、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文处理、计算机基础知识等。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bbrl.com)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以下的岗位(含5人),按照入围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计划招聘人数超过5人(不含5人)的岗位,按照入围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按上述规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如最后一名有多人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bbrl.com)公布。
 
2、入围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境外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本人2寸照片1张;
 
(4)合肥市招聘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bbrl.com)打印的资格审查表1份;
 
(5)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资格复审前5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1份;
 
(7)在资格复审前5日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8)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3、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其本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资格复审材料的;
 
(2)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内容与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不符的;
 
(3)伪造、变造公告要求的资格复审材料的。
 
4、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用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后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递补无法满足规定比例的,则以实际人数确定。
 
5、若入围面试人员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被委托人除应提供上述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提交由入围面试人员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bbrl.com)公告为准。
 
(四)面试
 
1、面试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已缴纳的面试费用不予退回。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本次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3、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bbrl.com)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在拟聘用前,应进行体检和考察。
 
2、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初选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后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初选人员自理。初选人员因本人原因,自通知体检之日起30天内无法完成规定的全部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无法出具体检结论性意见的,视为报考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3、初选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等。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等额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bbrl.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委派到合肥市庐阳区卫健委下属医疗卫生单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及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报到或到岗后因自身原因离职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岗位空缺数1∶1的比例,依据相关程序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递补有效期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6个月内。
 
5、聘用人员入职后的工资待遇按照相关政府文件执行。
 
五、其他
 
(一)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笔试每人每科45 元;面试每人80元。
 
(二)此次招聘考试所有通知公告信息均以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bbrl.com)发布为准,不以邮箱、短信或电话等其他方式通知,请广大报考人员持续关注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bbrl.com)发布的各项通知;
 
(三)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19830/62661646
 
考务监督电话:0551-65699510
 
考务咨询电话、考务监督电话请于工作日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5点期间拨打。
 
附件:庐阳区卫健委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岗位及要求
 
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