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乌海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104人公告

来源: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1-01 11:15:08
  2025年乌海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批人才引进公告(兰州地区专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乌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决定开展2025年乌海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批人才引进工作(兰州地区专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2025年乌海市卫生健康系统计划引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04人。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5年乌海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考本科、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专升本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除符合《岗位表》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须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取得;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7日(不含)至2006年11月7日期间出生的;对于招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岗位,年龄适当放宽;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乌海市公立医院总量管理人员;
 
  3.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近5年内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学业成绩单中合计有两门以上(不含两门)必修课补考及重修记录的;
 
  8.有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或者道德品行问题的;
 
  9.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网站: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96.217:8003/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9:00至11月15日18:00。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专业参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
 
  3.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建议报名人员于报名开始后提早报名并提交审核,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资格审查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判。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4.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按要求在线填写《2025年乌海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第一批)》(附件2)、《乌海市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报名资料,并上传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业成绩单,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评估认定、体检考察以及公示聘用的,责任自负。
 
  6.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开展资格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对公告和《岗位表》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报名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二)面试
 
  面试分岗位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医患沟通能力等方面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若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具体方式将通过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地点定在兰州市,面试时间和具体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乌海党建网另行公告。
 
  (三)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环节需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用人单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体检过程中存在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疾病史,以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及签约
 
  考察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后,签订《2025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附件4),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引进资格。对因考察出现缺额、违反纪律要求取消引进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在未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引进
 
  考察合格后,通过乌海党建网、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配至相应岗位。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工作结束后,将适时开展调剂工作。岗位调剂的相关事项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调剂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申请调剂至同等报考条件的其他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审核无误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调剂人选,并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调剂结果。
 
  (二)本公告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引才工作的监督。人才引进过程中工作人员和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均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wuhai.gov.cn/)发布,不再单独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473—899228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3—3158037
 
  监督举报电话:0473—8991605
 
  0473—3158007
 
  0473—8992281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1 2025年乌海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附件2 2025年乌海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第一批).docx
 
  附件3 乌海市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 2025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docx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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