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恩施州建始县部分事业单位选聘16人公告

来源:建始网 2024-11-04 15:21:49
  建始县2024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中共建始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建编发〔2024〕46号)文件精神,拟在全县公开选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岗位计划表中所规定的选聘范围不含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即截止2024年11月30日首次合同服务期未满人员。
 
  选聘单位及岗位见《建始县2024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上一年度考核等(档)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档)次;
 
  3.报考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及县直部分学校相关岗位要求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师德考核结果均是“合格”及以上等次;
 
  4.报考人员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的其他情形;
 
  7.县直学校(园)、业州镇学校、长梁镇原长梁片区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考县直学校选聘岗位;县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二级单位的选聘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见《建始县2024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的上一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
 
  (4)首期聘用合同原件;
 
  (5)报考建始县2024年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及县直部分学校的人员填报《建始县2024年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及县直部分学校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填报《建始县2024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6)选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
 
  4.对考生的特别提醒:
 
  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5.报名参加本次选聘工作的人员,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反之,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公开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审查注意事项如下:
 
  1.对报考者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审查;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2024年11月8日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各岗位报名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届时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测试方式及要求
 
  1.测试方式
 
  采取笔试的方式测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要求
 
  (1)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严禁携带和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存储设备等)、计时工具等其他物品。所携带的通讯工具、计时工具等个人物品要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入考场,一律按违纪处理。
 
  (3)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聘环节。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计划选聘岗位人数与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七、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查通过后在中国建始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与岗位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聘到相应岗位的工作人员三年之内不得申请调动(含各类考试)。
 
  拟聘人员在选聘岗位等级内,符合条件,竞聘上岗。
 
  专业技术人员在县内同系统、同行业之间流动且职岗相符,根据选聘单位空缺岗位情况竞聘上岗,可保留原单位聘用职级的最低岗位等级待遇,今后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按保留待遇的岗位等级竞聘上一级岗位。
 
  乡镇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参加选聘考试聘用到新单位后,其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兑现的待遇不予保留。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建始网(https://www.jsw118.com/)为本次选聘公告、测试成绩、考察、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718-3223041
 
  监督举报电话:0718-3222553
 
  附件1:建始县2024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建始县2024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建始县2024年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及县直部分学校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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