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四川泸州市纳溪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公告
来源:纳溪区人民政府
2024-11-05 15:42:19
关于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纳溪区拟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选调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具体条件详见《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考试选调条件
(一)公开考试选调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且为泸州市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或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类型平行流动相关要求。
(二)公开考试选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试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工作经历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
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11月10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5.参加本次考试选调者须符合相关服务期规定,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等次及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人员;
5.工勤技能岗位转聘岗位不满3周年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的人员。
三、考试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不得报考本人编制所在单位选调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0日9:00-12:00,13:30-16:00。
3.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会议室(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政府大院内)。
4.报名与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
(1)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同意报考意见1份(须经编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附件3)。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资料。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考试选调资格。
(二)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考试选调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纳溪区人社局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上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考试选调岗位。
(三)考试
本次考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考试选调程序将在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一并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为确保本次考试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查实,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 0830-4294906
监督电话: 0830-4292585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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