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招聘编制外人员22人公告(第一批)
来源:鹤庆县人民医院
2024-11-06 17:16:26
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加强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县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经研究,医共体总医院(鹤庆县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2006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1989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执业医师男性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6)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的;
(8)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9)原在我院聘用辞职、辞退的。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三、 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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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通告
在鹤庆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人数、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方式、及考试安排。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下载自行填写),附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限鹤庆籍户口的岗位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所提供资料与岗位需求不符者不予报名)。不接受他人或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周末(11月9日、11月10日)除外。
3.报名地点:鹤庆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楼五楼行政办公区)。
4.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按照报名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达到1:2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占50%、面试分值占5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在1:2以内(含1:2)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在60分以上,否则不予录用。
3、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8:30至10:30。请参加笔试人员8:00进考场,开考半小时未到场者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考试科目: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鹤庆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多功能厅。笔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完成笔试所有考试科目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
①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遇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②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2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下午2:00
地点:鹤庆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多功能厅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面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计算
①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②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在60分以上,否则不予录用。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7、递补
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医院院务公开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岗位给予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试用人员,执业医师试用期1个月,其他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医院以电话形式通知。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医院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五、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按《鹤庆县人民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方案》和《鹤庆县人民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六、工作纪律
1、加强监督。加强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整个招聘环节由鹤庆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组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872-4121666
2、保密原则。严格管理招聘考试的命题,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涉及出题的人员不得泄露题目,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与招聘工作有关且需保密的事项。
3、回避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4、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涉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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