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来源: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4-11-07 11:02:20
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山西省口腔医院)是山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口腔专科医院。建院40年来,口腔医学专业持续提升,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口腔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博士后创新基地,形成了口腔医学专业本、硕、博多层次培养体系。
医院以“博爱、至诚、求精、创新”为理念,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坚持医院的公益性,积极提升临床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得到患者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医院现有院区四个,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现有口腔综合治疗台232张,病床30张。医疗设备实现了由常规化向数字化的转变,口腔颌面锥形束CBCT机、数字化曲面断层X光机、数字化X光牙片机、根管显微镜、激光治疗仪、CAD/CAM、硬组织切片机、万能力学测试仪、无创口腔癌早期荧光检测仪、荧光显微镜、凝胶成像仪等一大批高精仪器设备,为临床诊疗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为满足医(学)院发展需求,打造区域高水平特色鲜明的具有较高社会声誉和知名度的“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不断提升口腔医学区域特色医疗服务能力,现诚邀海内外优秀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加入我们的团队。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2025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三)热爱医学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博士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核。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025年12月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医(学)院人事科电子邮箱sydkqyyrsk@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5高层次人才应聘-专业-毕业院校-姓名”。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医(学)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考核
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医(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专家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人才待遇
聘用手续办结并且到岗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与我医(学)院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书后,可享受省、市及我院的人才引进待遇。
1.省级补贴
博士毕业生毕业并且取得博士学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进入我院工作,并且签订不少于5年期限聘用合同,可享受相应人才补贴。
符合山西省《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的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可申请省财政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省财政一次性生活补助20万元,科研经费10万元。
2.市级补贴
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高校毕业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参加工作),进入我院需为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且与我院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且具有太原市户籍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相应人才补贴。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五年内可申请生活补贴共计约20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学费补贴3万元。
3.医(学)院补贴及待遇
根据新进博士学习经历、研究成果等情况实行分类评价给予安家费15万-40万,科研经费15万-40万。
办理完聘用手续到岗后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薪资待遇标准和医(学)院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工资和绩效工资,相关福利待遇按照中级职称予以兑现。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人事科。
联系人:余老师、郭老师
咨询电话:0351—4690131、15536085958
监督(举报)电话:0351—469070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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