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无锡江阴市应急指挥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
2024-11-07 11:20:12
2024年江阴市应急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江阴市应急管理力量配备,经研究并报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相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阴市应急指挥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从事应急管理值班值守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身体心理健康。
(二)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 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不含党校),退役军人(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人员)报考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含)以上;
2. 能接受24小时(轮班)应急值班值守;
3.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7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或持有有效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安全评价师职业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 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4. 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 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管理值班值守等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江阴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事科435办公室(江阴市行政事业中心文化中路269号)。
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在报名现场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面试现场再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报名点出具收款收据,若需财政票据,可凭收据开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
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2024年江阴市应急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 报名时,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信息登记表(贴好照片)、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信用报告(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打印,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均须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
3. 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
(一)笔试
1. 考试时间和地点。市应急管理局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2.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可加5分,有嘉奖或优秀士兵奖励的退役军人可另加5分,有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可另加5分,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笔试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对笔试合格者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需求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应急管理局电话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1.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3. 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4.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进行加试)。
六、公示与聘用
1.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http://www.jiangyin.gov.cn/rsj)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手续。
2. 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 录用人员待遇参照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标准执行。
4. 录用手续办理后一年内,如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本次招聘成绩合格的落选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2345(工作日8:30-11:00;13:30-17:00)。
本公告由江阴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0-86862433(工作日8:30-11:00;13:30-17:00)。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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