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新乡市生态环境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来源: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08 13:23:50
2024年新乡市生态环境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新乡市生态环境系统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35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附件。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5.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1)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读学生;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hrss.xinxiang.gov.cn)发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7: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必须清晰,反映本人特征。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1月13日9:00至2024年11月19日17: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hrss.xinxiang.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并确保扫码前余额充足。不要使用银联扫码支付。)。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7日14:30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报名费通过原途径退回。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免缴笔试考务费情形和所需材料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11月15日17:00前,将以下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nxxrsks05@163.com,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传,逾期不再办理:
(1)邮件主题必须为:本人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
(2)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在身份证扫描件上备注报名序号、联系方式;
(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扫描件);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扫描件。
符合并审核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考生请在打印准考证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未通过人员2024年11月16日17:00前将通过邮箱向本人反馈未审核通过结果。未通过人员请在11月19日17:00前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缴纳考试费用,否则,将视为未报名成功。
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该科目适用于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试题题型为选择题。答题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新乡市城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提交材料地点:新乡市生态环境局709室(新乡市红旗区国贸大厦)
加分提供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总成绩计算:
综合类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行查询。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职业资格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职称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还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及时关注以上单位的官方网站。
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执行属地工资标准;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
四、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各用人单位工作日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中的咨询电话栏。如咨询学历、专业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请拨打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373-3670581、0373-3670571。
提交报名申请时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日工作时间技术咨询电话:0373-2054494(如遇照片上传、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网络技术问题请咨询此电话,非报名网络技术问题请勿拨打)。
监督电话: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督电话:0373-305121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373-3696591。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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